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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7/3 11: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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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赔偿案的“范本”作用在哪


云南一名东航飞行员辞职遭遇航空公司天价索赔一案,24日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终审宣判。法院认定飞行员郑志宏的辞职行为不违约,判其赔偿东航培训费等共计140万余元。法庭宣判后郑志宏接受了采访,他对判决表示满意,认为这是一个“双赢”的结果,对类似案件有“范本”作用。(4月24日新华) 令人高度关注的东航飞行员天价赔偿案终于有了结局,最终还是“双赢”,可谓圆满结局。更令人关注和深思的是,郑志宏所说的“范本”作用。这其中有多么深的含义呢?在我看来,这是个无奈的表达。 已经在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云南分公司工作多年、且已取得机长、A类教员资格的郑志宏,为什么突然提出辞职呢?这恐怕人们比较关心的问题。直白地说,一方面是飞机不断增加而飞行员严重短缺,另一方面是自2004年以来国内先后涌现出20多家民营航空公司对飞行员求之若渴,而采取“高薪挖人”,使用人方面的矛盾凸显出来。按说,与一般职业比,飞行员的待遇已经是高之又高了,为什么还要跳槽?一位同行说出了个中原因:他们想要的其实不仅是待遇,还希望有一个宽松的行业环境。 那么中国的航空行业环境不宽松吗?回答这个问题,得把中国与国外的情况做个对比。在中国,飞行员和航空公司签订的都是终身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前不久东航云南分公司“返航门”事件中,一份被认为有些荒谬的劳动合同也随之曝光:一些飞行员与航空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竟然长达99年。人一生能活多少年?这对于飞行员来说,这样一纸合同简直如同卖身契。在这样条件下,飞行员如果要跳槽,违约赔偿金非常高。按照2005年民航局等部门出台的规定,飞行员的“转会费”大约为70万到210万元。而在国外,经过短期培训就可以进入航空公司工作,如果打算跳槽的话,只要提前一个月告诉公司就可以。因为,国外大多数飞行员都属于自费飞行员。在中国,民航行业一直处于高度垄断状态,对飞行员的培养,一直是“订单式”的,国家掏钱,航空公司掏钱。培养一个飞行员的费用,从几十万到上百万。在这种体制下培养的飞行员,不能自由流动也就成为国家*策规定的必然。 如此看来,郑志宏从去年提出辞职时被东航索赔1257万元,最终降到140万余元,也的确是个“双赢”的结果。对于郑志宏来说,虽然3年内不得从事航空运输飞行工作,但法院认定他的辞职行为不违约,由此给这起天价索赔案定了性,郑志宏也应该为自己这段时间的博弈感到欣慰。对于东航来说,虽然失去了郑志宏这样的“大将”,但最终也给业内一个说法,而且对于今后制定相关制度有一定的帮助,不是什么坏事。 但是,郑志宏跳槽事件结案,并非飞行员流动问题得已根本的解决。据民航局的统计数字表明,目前我国各航空公司中工作的飞行员,总共有1.2万人,仅能满足配备国内700多架飞机的需要,但这些人目前却驾驶着大中小型各类民航飞机800多架。有消息说,这一万多飞行员中大约有1000人已近退休年龄。根据民航业的发展速度,到2010年我国飞机架数将达1250架,未来5年飞行员缺口约一万人。有人粗略算了一下,一年招收一千学员,30年也该培养出两三万飞行员。然而现在只有1.2万人,可见飞行员培训与航空业发展是多么的不相称。 飞行员短缺是中国民航业高度垄断的结果。前不久发出的“东航事件”,无论是民航局、东航,还是飞行员、乘客,集体品尝了这个苦果的滋味。从根本上说,解决飞行员跳槽问题,前提必须改变飞行员培养体制,变垄断为开放。只有飞行员这个职业不再像过去那样神秘地被国家大包大揽,真正的与其他职业一样,循序渐进的走上多元职业培训轨道,让飞行员与航空公司真正实现双选,恐怕就不会出现因跳槽打官司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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