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要说两个故事,一个是新闻热点,一个则是我现实生活中朋友经历的。
不过两个故事很相似,也是因为看到这条新闻让我想起了她的婚姻。
此事发生在福建福州市,年的9月份,31岁的江先生与27岁的林女士经过媒人介绍相识。
9月份相识的,同年的11月份两人订了婚,在订婚前一天还领取了结婚证。
按时间来算的话,这场婚姻定义为闪婚无疑了。
订婚领证结婚,然后在婚后开始同居生活的时候,江先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之下发现林女士肚子上有一条伤疤跟妊娠纹。
而江先生表示,自己的妻子也就是林女士在他发现这些之前从未跟自己提到过有婚史或者生过孩子的事。
那这肚子上的妊娠纹和疤痕又从何而来呢?
他没有在妻子那里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林女士的妈妈倒是给了江先生一个答复。
“只是做阑尾炎手术留下来的疤痕。”
这样的解释和回答并没有消除江先生的疑惑,疤痕是阑尾炎手术留下的,那妊娠纹也是做手术留下的吗?
他觉着妻子包括她的家人都在瞒着他,欺骗他,他怀疑自己28万娶回来的老婆曾经给别人生过孩子。
夫妻两人的感情,也因为此事闹的很僵,江先生甚至有了放弃这段婚姻的想法。
江先生还特意请了调解团,希望能帮助他们夫妻二人解决此事。
面对丈夫的质问和疑惑,林女士始终不愿意过多解释,最后,经过调解员的再三追问。
林女士才说出了部分实情。
原来林女士真如江先生所说,之前因为年少无知怀过孕,只是没有将孩子生下来。
而林女士还解释了之所以隐瞒这事的原因:“我觉得这个不是很好的事情,我就没必要说,他也没问过我呀。”
因为已是过去式,所以没必要再跟你解释过多,即使你是我的老公。
除了对疤痕和妊娠纹的隐瞒,江先生还怀疑林女士在和他结婚之前还跟其他的男人订过婚。
“她朋友圈之前看不到,后面发生矛盾她朋友圈就出来了,我都能看得见了。”
在林女士的朋友圈里,有一条年5月2日发布的订婚朋友圈,图片是林女士的背影,而文字是这么写的。
“祝自己美美的订婚,狠狠的幸福。”
只是订婚这事遭到了林女士的否认,关于是否隐瞒订婚一事两人说法不一。
调解员认为,事情该发生的不该发生的都已经发生了,希望他两人能敞开心扉的单独聊一聊。
只是林女士一直都在回避,不愿多说一个字,也不肯为自己婚前隐瞒怀孕一事给江先生一句道歉。
“我以前对他很好的呀,他怎么就不能宽容一点呢?这毕竟是我过去的事情,他也可以宽容,也可以包容我一点呀。”
这是林女士跟调解员沟通的时候说的话,她认为那些都是过去的事情,作为她的丈夫应该多一些包容,而不是因为这事跟她闹。
而作为丈夫的江先生表示,自己和家里人都很介意林女士对此事的隐瞒。
最后,夫妻两表示都想结束这段婚姻,江先生表示自己家里是比较困难的,娶老婆的钱也都是父母倾尽全力的。
28万也不是一笔小数目,在结束这段婚姻的同时,他希望林女士家里能退还15万的礼金。
关于退还礼金的事,有专业律师做出了回答。
“双方已经登记结婚,也已经同居了超过半年的时间,并不符合法律上退还彩礼的情况,而且即便是女方这边隐瞒曾经生育或者曾经怀孕的事实,也只是个道德问题,并达不到违法的标准,更谈不上退还彩礼的条件,就这个情况的话,女方是不需要退彩礼的。”
当林女士得知江先生要自己退还15万彩礼的时候直接来了一句:“我们这边是走法律程序。”
后来在调解员的劝说之下,林女士松了口,但是并没有答应退还15万,只同意退还三五万的彩礼,不能再多。
最后的最后,江先生说三五万是不能接受的,最低也得13.8万。
双方都不肯再让步,林女士再次开始逃避问题,那么,对于这样的事你们有什么看法呢?
讲到这里,我又想说说我现实中一朋友的事了,跟这个有点相似。
她今年29岁了,从09年开始就一直在外省打工,在工厂上班的时候交了一位南方的男朋友。
两人谈了四年多,在外面租房同居了近三年的时间。
后面因为种种原因导致两人分道扬镳,然后我这朋友也就回了老家,在老家家里人又介绍了认识了现任老公。
两人认识到结婚也就不到一年的时间吧,我这朋友跟林女士一样,对于之前的过往不想再多提。
所以对现任隐瞒了自己之前跟别人同居的事。
结果在婚后,一次朋友聚会上,我朋友的朋友,两人之前在一个工厂上过班,然后说漏嘴了我朋友和前任的事。
然后事就出来了,两人现在就是相爱相杀。
她现任认为跟人婚前同居就等同于是二婚,还说她故意隐瞒属于是骗婚行为,跟别人睡了三年。
现在两人感情也很不稳定,她现任动不动就提那事,都快成口头禅了。
那么你们身边有出现类似这样的事发生吗?
你们对这两个故事又是如何看待的呢?评论区留言,说出你们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