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做好部分服务类商户复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集聚,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13号通告精神,现就有序做好部分服务类商户复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业范围
五金、日杂百货、理发店、照相摄影、汽车维修美容(配件销售)、手机店、殡葬服务、家电销售维修服务、自行车电动车维修服务、电脑耗材销售及维修、眼镜店、茶叶店、母婴店(不得洗浴)、渔网渔具店、花店、打字复印服务、固定门面散装卤味熟食店(非接触式)、“美团”、“饿了么”网络平台订餐线上销售单位(线下实体店必须闭门加工,不得线下经营,一律通过限定平台销售)等在达到规定防控要求后允许经营。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上述经营范围内的商户经营场所位于商业综合体内(如万达、万尚城、安德利、百大、商之都、恒生阳光城内店等)、建材大市场内、已实施封闭式管理小区(区域)的内部商业门店等暂缓复业。
二、复业程序及条件
一是自主申请。符合上述复业范围的商户,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所申请填报相关信息。
二是主体承诺。申请复业的商户要切实负起防控主体责任,书面承诺落实复业后的人员健康管理、消*管理和内部管控措施到位,做好营业场所的通风、消*和卫生管理和内部的人员密集区疫情防控,督促员工和进店人员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市采购货物要尽量避免与市外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车辆须配备消*药品及器械,并及时消*。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具体申请承诺的内容需填写《复业申请承诺报备表》(见附件1)。
三是信息公示。商户复业前,必须张贴《复业申请承诺报备表》和《从业人员公示表》(见附件2),在醒目位置公示从业人员身份、照片、健康、居住等信息,确保每日监测员工身体状况。
四是现场核实。根据商户承诺内容,由属地市场监督管理所按照巢湖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13号通告及相关精神要求,对复业范围和防控措施进行现场核实,形成意见。
五是属地报备。市场监督管理所形成意见后,向经营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报备,互通信息,齐抓共管。
三、检查处罚措施
1.疫情期间复业的商户由属地乡镇街道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凡不履行承诺、降低标准或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的,一律限期责令整改直至关停。
2.凡未经批准复业、扩大规模或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商户,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复业申请承诺报备表
2.从业人员公示表
巢湖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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