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巢湖法院通过多管齐下、惩教结合的执行方式,多方式多角度找准调解突破口,妥善处理了一起社会影响重大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障了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
巢湖市中庙街道古塘、旭东村委会诉与吴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巢湖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吴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古塘水库返还给原告巢湖市中庙街道古塘、旭东村委会。后吴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合肥中院提起上诉,经合肥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由于该案关系到中铁集团在巢湖市经济建设重点项目的顺利开展,巢湖法院*组高度重视,制定了详细执行方案,执行法官多次进行实地走访,给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但其仍拒绝履行义务。本案涉及水库面积亩和30多万斤鱼类,强制执行处理困难。执行法官深知本案社会影响重大,一旦处理不好,容易引发矛盾,还影响重点项目建设。为妥善解决纠纷,巢湖法院在巢湖市*法委协调和公安、检察等多部门配合下,将被执行人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并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同时,巢湖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水库里的鱼类、周边的建筑物进行评估,确保被执行人的经济效益得到保障。被执行人拘留期间,执行法官也多次上门到其家中,向其家属说明案件的执行情况。鉴于疫情防控要求,通过远程视频调解的方式,一方面让被执行人与其家属见面,对其做好思想工作;另一方面执行法官对其进行法制教育。最终在执行法官的释理和家属的劝说下,被执行人吴某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主动履行其义务,迅速将古塘水库内其饲养的鱼作价处理后,将水库使用管理权交还给村委会。
巢湖法院在案件执行中,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又从服务市委市*府中心工作出发,尽职尽责,做细做实各项工作,及时将水库移交给中庙街道,保障被执行人合法收益的实现,确保市*府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最大限度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助力推进巢湖半岛项目,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原标题:《巢湖法院
“利剑”出鞘护航重点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