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巢湖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到柘皋镇五星村委会执结了一起涉77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执行法官在基层法庭和当地*府的协助下开展调解工作,最终该起系列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完毕。
年12月,被执行人王某某陆续与柘皋镇五星村委会77农户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被执行人王某某仅支付第一年租金后便没有继续履行合同。今年4月,该77名农户依据生效裁判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案情复杂,巢湖法院第一时间确定精干人员组成执行攻坚小组专门负责此事,承办法官一边积极查找线索,通过网络查控措施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依法进行查询冻结,并依法将其纳入了限制高消费名单;一边结合“法官进网格”活动多次对被执行人进行法治教育,告知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在强大的攻势下,王某某终于愿意面对面与农户代表协商处理此事。因该案涉案人员较多,承办法官把调解地点设在村委会。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的对现场的农户代表进行答疑解惑,向被执行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在法院和*府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并按协议内容当场履行完毕。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他们生存权益最集中的体现,农民的土地权利应该得到最充分的尊重和维护。近年来,巢湖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惠民举措,听民意、问民需、解民忧,以实际行动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转自:巢湖市人民法院
原标题:《巢湖法院
我为群众办实事:一次性执结77件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