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据安徽省人民*府发布消息,近日,有网友提出关于“合肥市巢湖市烔炀镇居民修改姓名”的问题。对此,
安徽省人民*府发布组织合肥市回应如下:我的户籍属于合肥市巢湖市烔炀镇,因为名字有谐音,想修改姓名。之前,我向有关单位提交了改名申请,但因理由不充分被拒。请有关部门帮忙解决一下,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安徽省人民*府发布”上留言,反映合肥市巢湖市烔炀镇居民修改姓名问题,合肥市人民*府高度重视,交由巢湖市人民*府立即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依据安徽省户*管理工作规范第四十条〔姓名变更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名:(一)学龄前儿童;(二)父母离婚、再婚的未成年子女;(三)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四)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五)名字中含有冷僻字;(六)户口登记机关认定可以变更的其他情形。为保障公民姓名权的同时维护社会管理秩序稳定,对年满18周岁的人变更姓名,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没有充分理由,不应给予变更;对依法被剥夺*治权利,或者正在被刑事处罚,以及变更姓名可能影响其他公民、组织依法正常行使权利的人员,一般不予变更姓名。
由于您申请改名的原因没有在安徽省户*管理工作规范第四十条内,故此前巢湖市公安局认为您不符合变更姓名的条件。基于您姓名谐音常年带来的不便与困扰,巢湖市烔炀派出所多次请示上级公安机关,初步同意帮您做变更材料上报审批。目前,烔炀派出所户籍民警已与您联系,并做齐相关材料上报变更姓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就其他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您也可以直接登录合肥市人民*府门户网站,在“合肥市*府服务直通车”互动交流窗口留言,有关部门将按照要求认真调查核实并予以回复。
合肥市人民*府办公室
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