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纠纷,不用对簿公堂,也有化解之处了。9月10日,我省首家行*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在巢湖市人民法院揭牌运营。
合肥中院副院长孟东升、巢湖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斌揭牌
据悉,为促进行*争议实质性化解,巢湖市委、市*府于年4月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行*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法治巢湖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积极探索行*诉讼审前和解机制,结合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等平台,设立行*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巢湖市行*争议审前和解中心(以下简称和解中心)工作地点设在巢湖市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作为行*争议诉讼解决的前置程序,与法院行*审判无缝对接。巢湖法院会同巢湖市司法局及相关部门建立行*争议和解员人才库,和解员一般由司法局根据人民法院有关规定从行*机关富有调解经验的工作人员中选任,也可以邀请人大代表、*协委员、人民调解员、或者退休法律工作者等担任特邀和解员。
巢湖法院*组书记、院长凌岩致辞
在巢湖法院联合市司法局出台的《巢湖市行*争议审前和解实施办法》中,对可以委派和解中心先行和解处理的案件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法律规定可以调解的案件、行*相对人要求和解的案件等六项。同时规定和解中心可以自行受理调处行*争议,但应当坚持依法自愿的原则。
在和解中心,记者了解到,行*争议在立案的前后,法院都可以对行*案件进行审核,对可以进行和解的行*案件,由法院先行登记“诉前调行”字案号,再委派行*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开展调解。经审前和解中心调解成功的行*案件,可应当事人请求作出撤诉裁定书或行*调解书或作出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行*判决书。调解不成的案件,法院将快速转立案,由专业行*审判庭开展案件审理。
召开行*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座谈会
依据巢湖法院出台的《关于建立行*争议审前和解机制的意见》要求,和解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
巢湖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近年来注重行*争议的化解,其中年受理行*诉讼案件件,达成和解13件,年受理行*诉讼案件件,达成和解31件。年,在一起涉百余人房屋征收集体行*诉讼案件中,经审前和解,促使30余人与*府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今年疫情期间,应某镇*府的请求,会同市司法局进行征收纠纷调解,促使被征收人与征收部门达成协议。
“和解中心的成立,旨在促进行*争议实质性化解,推进法治巢湖建设。法院会同步建立健全与和解中心配套衔接的新型审判机制,创新监督方式,防止程序空转,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府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文/司璐
原标题:《我省首家行*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在巢湖法院“开张”》